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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审计调研报告(实用5篇)

2024-05-04调研报告

最新审计调研报告 篇1

  近年来,国家瞄准贫困对象,突出重点区域,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增加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了攻坚的力度。在“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下,无论是投入的直接帮扶贫困人口的资金规模,还是投入的产业发展或者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发项目数量,都是空前的。资金管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而涉农的扶贫资金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上上下下都十分关心。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操作,我认为,应在执行好现有政策的前提下,要注重创新,既要规范延伸旧有的好制度、好办法,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陈出新。下面,就我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现状及主要做法

  在国省扶贫办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十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整合、筹集、财政配套等方式,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6.47805亿元,其中20xx年投入1.86175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扶贫攻坚项目实施以及贫困人口的直接帮扶。面对来源广泛、数量庞大的扶贫资金,市委农村部和市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参与,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来源、流向、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全市各扶贫部门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对扶贫项目的报批执行市、县两级评审制。各区县(市)扶贫办在上报扶贫项目前,会同农业、发改、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一同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共同论证,提出考察论证报告,进行县级自评。市办与财政部门再次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对于重点项目,还制作项目建设平面示意图,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建设规模、责任单位、资金投入额度、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管护措施等。

  四是严格执行报账制。严格执行群众参与式管理,由项目村提出资金申请,项目村验收工程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凭证的,扶贫部门不予审批,财政部门不予报账。

  五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完毕的项目,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考评。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持项目验收单、项目验收报告方可报账。

  六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由扶贫部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现场察看实施项目是否按方案实施完毕、到财政部门察看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拨付到位等工作方式,加大资金审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对扶贫资金实行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但是因为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也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所以,难免在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分配使用权力多集中于职能部门,在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不太规范的地方。

  二是监管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项检查往往是事后督查,很难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对扶贫资金账目的审查耗费时间长、效率较低,监管范围有限,监管深度不够。同时,由于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使扶贫资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是责任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监督的主体,由于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个别单位往往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重资金分配权力,轻资金监管责任;分配资金时“插手”,监管资金时“甩手”。对资金项目如何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

  四是执行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个别涉农职能部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因为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存在延期拨付、人情拨付、吃请回扣等不正之风。个别乡(镇)、村对各类补助补贴类资金的发放,未能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对发放对象、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缺乏透明度。

三、对策及建议

  1、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要按照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和封闭运行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xx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每笔资金从进户到划拨、从使用到监督、从验收到报账,都有据可查。另外,在继续坚持扶贫项目招标制和公示制的基础上。一是推行合同制。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合同签约,明确项目责任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补助标准、项目管理、验收和奖罚办法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管项目、建项目、验项目。二是加强整合。针对原来扶贫资金存在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职责不清,扶贫资金“效益递减”的实际,要以县为单位,以贫困村为主战场,集中优势打歼灭战。要在区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资金整合。今后对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要按照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原则,在扶贫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统筹管理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与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整合,以村或者以片为平台,实行统筹安排、综合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放,最大限度的覆盖贫困农户。三是积极创新。为彻底改变目前项目规划早、申报慢、资金下达迟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前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

  2、规范操作,建立科学严密的项目运行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已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

  3、部门联动,建立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坚持扶贫项目及资金集体审查。在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的同时,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强化各自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资金划拨、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并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逐项审计,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其次,要优化监管模式。采用系统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实现关口前移,使监督重点由事后督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使资金监管贯穿于管理、审批、分配、拨付全过程。要编制涉农资金审批流程图,涉农资金审核、分配、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实行流程化管理。要依托网络平台,建立由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和“公示系统”组成的电子网络监管体系。通过“监管系统”内网,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和实时监控。依托涉农资金监管公示网站,将涉农直补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一卡(折)通”兑付,避免涉农资金在层层流转中被克扣、挪用等。第三,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检察院等机构组成联系会议,共同参与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实现信息共享,步调一致。

  4、严明职责,建立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保障体系。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事前”有人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农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要明确分工,从整体上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特别是每笔扶贫资金拨付或者每个扶贫项目开始操作之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且要一“跟”到底。二是要强化检查预防,确保“事中”有人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扶贫资金或项目在运作过程中,能够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事后”有人问。资金或项目实施完之后,监管部门都要及时跟进。对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等行为,严格予以问责处理,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

最新审计调研报告 篇2

  xx县位于湖南省南部、永州市北部、国家认定的革命老区。全县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6个农林场所、959个村(居委会),总人口102万。

  20xx年1月,经组织安排,我由县委办工会主席、县委政研室主任调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三年来的工作实践,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双重管理体制下的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监督难、审计执法难、审计决定落实难,但最难的还是审计队伍建设。可以这么说,县级审计队伍建设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引起上级审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妥善加以解决。

  目前,县级审计队伍建设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审计力量青黄不接。

  xx县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自成立以来,我们就一直狠抓队伍建设,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受编制制约等方面的原因,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调入的,新世纪以来没有调进一名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审计业务出现后继无人,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审计队伍已到了青黄不接的地步。如基建预决算审计方面,全局只有1人熟悉业务。近几年来,全局一线审计人员仅14人,每年要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100余个审计项目,审计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极大地影响到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审计队伍超编严重。

  县级审计机关基本上都存在超编现象。20xx年机构“三定”改革中,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16名,事业编4名。20xx年县政府给我局增加两个事业编,同意我局从审计中心选考2名专业技术人员,但工资仍由我局自己解决。目前局机关有在职干部职工32人,超编10人,超编率达到45.2%。在职人员的增长直接导致两个后果:工资总额增加,审计成本增加。仅超编人员这一块,我局每年就要增加开支30余万元,无形中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队伍结构不太合理。

  其一,专业结构不合理。县级审计队伍专业现状与审计工作发展的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如我局干部职工大部分成员第一学历为中专,其中第一学历为大专的4人,占10.8%,本科2人,占5.4%,绝大多数所学专业与审计无关。经过继续教育,全局拥有审计师、会计师等中级职称13人,占在职人员的40.6%。大部分审计人员只偏重财务方面的知识,既懂财务审计,又掌握财政、金融、基建等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非常稀少。其二,年龄结构不合理。县级审计队伍年龄结构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状况,中老年干部比率偏高,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严重短缺。以我局为例,全局32名在职干部职工中,30岁以下的3人,占9.3%;30—40岁的9人,占28.1%;40—50岁14人,占43.8%;50—60岁的6人,占18.8%。年龄最大的59岁,最小的28岁,局班子平均年龄41.4岁,整个队伍年龄老化且出现断层,没有形成合理梯队。其三,队伍结构不合理。从我局职干部职工中来看,离岗退养2人,主任科员5人,班子成员10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占在职干部总数53.1%,领导职数占有比例过大,造成“官多兵少”现象,审计任务重与审计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相当突出。

(四)干部职工待遇偏低。

  一方面,干部职工的经济待遇低。特别是实行津补贴制度后,审计部门的经费压力更大。xx县政府很重视审计工作,每年采取将审计罚没款按50%的比例返还的方式,保证了审计部门的工作经费。尽管如此,我局基本上还是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干部待遇在县直单位处于中下游水平,与省市垂直单位更不能比。因为待遇不高,我局下属单位县审计技术服务中心15名工作人员中,就有6人外出务工。去年以来,局机关有3名干部提出外出另谋高就,因人手太紧而没有被批准。另一方面,工作任务重,一些正当的福利待遇如加班补助、探亲假、带薪休假等得不到保障。再一方面,政治待遇难以理顺。因职数限制,审计干部升迁机会少,有的审计人员一辈子都没有解决副科待遇。20xx年以来,从我局内部提拔的副科以上干部仅5人。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是三个方面:

第一,编制有限。

  县级审计机关都有这样的感觉:想进人,但没有编。编制问题是制约审计队伍发展的最根本问题。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县级行政单位,必须经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面向全省范围招考。因我县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已经超编,近两年省人事主管部门一直没有同意我县。因此,尽管我局曾多次请示县政府,在全县公开招考审计人员,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长此以往,审计队伍青黄不接的现象必将更加突出。

第二,政策制约。

  一方面,政策性安置任务重。县级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县政府安排的一些政策性接收任务。20xx年以来,我局及下属单位审计技术服务中心共调进10名工作人员,除2名班子成员是县委安排调进外,其中照顾性“养老”从乡镇调进主任科员3名,政策性安置复退军人5名,科班出身的少,不懂业务的居多,影响了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公务员管理门槛高。湖南省人事主管部门规定,凡20xx年10月13日以后进机关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以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通过市级、县级公务员过渡的工作人员,一律不予认可公务员身份。我局审计中心8名工作人员就面临这种情况,享受不了公务员应有的经济待遇,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培训滞后。

  目前,县级审计队伍的培训及后续教育工作滞后,是造成县级审计队伍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因素。近几年来,上级审计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并不多,而且培训的时间短,加之基层审计人员人手少,任务重,几乎没有时间参与业务培训,因此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太强。此外,对新进审计队伍的班子成员,上级主管部门并没有统一组织专业培训,导致新进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都不强,工作打不开局面。

三、参考建议

  针对县级审计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特提出三点建议,供上级审计部门参考:

(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审计队伍健康发展。

  一是改变现有的双重管理体制,实行审计机关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是适应新形势下对国家财政进行有效监督的需要,建议审计署在这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这不仅能有效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也有利于全国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二是发挥审计主管部门的作用,严把“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对拟调入审计机关的人员,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统一考试,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再由审计机关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特别是对一些政策性安置,上级审计部门应为县级审计机关撑腰,严格把关。三是解决编制难题,畅通专业技术人员入口。针对县级审计机关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而公务员编制需省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现状,恳请审计署从审计事业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协商研究,特事特办,建立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流入机制,给县级审计机关一定的公务员编制,允许县级审计机关每年面向社会招考审计、计算机、金融、工程预决算、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促进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审计人员待遇。

  一是将县级审计机关的经费纳入中央或省级财政,解决基层审计机关的后顾之忧。建议审计署实行“罚没款上收,经费下拨”的办法,将县级审计机关的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纳入中央或省级财政管理范畴,减少因地方财政不足对审计机关的影响和制约。二是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务晋升机制。建议审计署商中组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审计系统公务员双重管理办法,特别在审计人员职务晋升上制定具体办法规定,参考学历、工龄、任职年限和考核结果等各方面的因素,对那些从事审计工作时间长、业绩突出的干部解决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建议审计署以省为单位,力争用3—5年时间,对全国审计人员进行轮番培训。特别对于新进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领导审计、科学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改进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保证专业培训时间至少在两个月以上。充分发挥南京审计学院的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业务骨干和班子成员的培训。审计特派办、审计厅的专家应多到基层审计机关进行现场培训,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有系统地组织开展省级、市级、县级审计机关的经验交流,相互切磋,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三是注重培训效果。进一步注重加强对县级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对计算机应用、基建投资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领域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审计人员业务能力。

最新审计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对象大幅度减少,企业审计逐渐呈现出淡化趋势。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前企业审计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强化企业审计职能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审计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实现自身职能转型的现实需要。在此我拟就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的现状作些初步分析,并对如何加强企业审计作些理性思考。

一、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现状与难点

  (一)企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而相继组建了一些国有控股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负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监管、运营监管、投资回收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城市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它们在全市国有资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运行所依托的法律环境较为复杂,且要求的计算机业务水平较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懂电算化和业务系统审计,审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评价其经济行为的目标性和效率性时,也有诸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这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企业审计力量大幅削弱。一方面,随着审计工作重点逐步由企业审计向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转移,审计机关投入企业审计的力量已逐步减少。业务量的大幅减少导致平时缺少练兵,而方方面面的工作考核又更多倾向信息化和宏观性,导致新进局人员往往对企业审计技能的积累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相对要复杂些,愿意认真学习、钻研企业审计知识的人员也较少。企业审计业务人员少,不利于今后企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深化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

  当前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因素,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还是要调整思路、主动出击。我们认为现阶段企业审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

  (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李金华同志指出,企业审计应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了解管辖范围有哪些国有企业,它们的规模特点、效益等情况,建立起审计对象信息库,收集有关的报表资料,并对这些审计对象进行动态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些企业属于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其次,在对一个具体的企业进行审计时,先必须对这个企业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把握,要详细了解被审计企业总体的机构设置、资产构成、工作流程、资金的主要流向、内部控制等情况,不仅审核财务数据,更注重对非财务资料的审计,向管理、制度、决策等领域延伸审计触角加强综合分析,挖掘审计深度。在全面掌握企业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关键点,对占比较大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项目作重点分析,弄清楚以下几点:1、企业至审计日净资产状况及其构成,即企业有多少“家底”;2.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并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长短期偿债能力作出评价;3.企业收入构成及比重,重点是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4.企业基本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查明是否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或不规范的财务处理。并且对重大的经营事项追根究底,做到有放矢,切中要害。

  (二)积极探索,提升效益

  在新时期,企业审计应注意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站在更高层次上,重点关注企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从经营机制、管理方式、治理结构、投资状况、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及效益性。企业创造效益包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在考核经济效益方面,一是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二是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三是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社会效益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一是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是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或者有效地帮助人民就业、创业;三是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并执行地方政策条例,在承担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国家和地方实力或影响方面有哪些贡献。也可参照国资部门确定的指标,与企业达成情况做对比。并且在审计中重点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隐患,以及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三)更新观念,提高素质

  新形势的发展对企业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还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最终都是由人来实现的。现在的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范围更大,管理理念更加先进,企业管理人员也比以前层次更高,有关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变化很大。企业审计人员如果不与之相适应,不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规,不掌握新的会计准则制度,不了解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是很难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与以前的企业审计相比,现在的企业审计更应当侧重于为宏观管理服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会查账,还要会综合分析、总结,增强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已不再是审计人员的特长,而是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不懂计算机就会失去审计人员的资格”正慢慢地由危机变成现实。面对新的形势,审计机关应该重视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企业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的同时,企业审计人员自身也要有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不断进取,了解和掌握现代审计的技术和方法,熟悉相关的业务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结合内审,促进发展。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应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免疫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所以必须与加强企业内审指导工作相结合。地方审计机关应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引导企业将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从财务收支层面延伸到业务管理层面上,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

最新审计调研报告 篇4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全面考核和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高层次、严要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审计风险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从审计实践看,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审计机构(人员)自身的因素。一是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凭经验办事。不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问题,常常自认为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很了解,因而情况调查不能深入。二是审计技术不精。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真正既懂财务又懂法律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很少。三是审计力量配备不足,审计人员配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致使一线审计人员长期与时间赛跑,超负荷工作。四是管理不到位。当审计机关管理松懈时,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其次是审计环境因素:

  一是审计法律环境不健全、不完善,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等难以认定和处理。

  二是审计独立性受制约。

  三是违规违纪行为更加隐蔽。

  针对审计风险的不同成因,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最关键的还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风险意识。采取制度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双管齐下,强化对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一要健全制度,如完善岗位责任制、审计过错追究制、考核激励机制等制度;二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风险教育等,提高其防范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既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又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知识,学习掌握现代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掌握国家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做到“事实查得清,道理说得明,处理能到位”。,

  三、加强质量控制。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要求,制订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审计工作每一道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审计质量全程监控。

  四、注重协调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地依法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经济案件或线索,要及时向相关有权处理的部门报告,坚持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样才能妥善处理好审计工作中的“越位”与“缺位”现象,起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

最新审计调研报告 篇5

  自人民银行内审机构成立以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活动,促进了人民银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但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制约内审监督作用发挥的因素

  (一)内审管理体制缺乏“三性”

  1.内审工作未显权威性。人行内审机构作为职能部门,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存在不少难度,其原因在于内审工作缺乏权威性。一些部门对内审职责、性质、目的认识存在偏差,错误认为“工作质量有主管部门管,违纪问题有纪检部门查,内审是‘挑毛病、坏政绩’的多余部门”,在审计时则表现为消极应付,缺乏配合。

  2.内审工作缺少独立性。作为人行职能部门,在本行直接领导之下,其审计规模、内容和工作时间就难免不受干扰。同时,在内审问题反映上,也存在避重就轻、有选择地上报问题的情况。有的基层人行甚至把内审机构作为对付上级行审计检查的工具,内审职能作用也因此偏离了“正题”。

  3.内审工作不备超脱性。按照现行的内审管理体制,内审人员作为本行工作人员,其提拨、使用、评先、福利等各种切身利益都在本行范围之内,内审人员开展的各项审计活动受到本单位的制约。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往往会顾及人际关系和切身利益而“心软”,审而不深,查而不全,处而不力。

  (二)内审监督方式和手段“过时”

  人行审计效果往往会因间隔时间长、当事人变动、资料不全而不尽人意。现场审计方式虽然也能发现问题,但无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同时受审计人员、时间、成本的限制,审计时内审人员不能全面详细进行检查。为此,审计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审计作用未能尽现。内审技术现代化进程缓慢,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上,难于全面和有效监督电子信息系统上的各项业务,这种技术落差较大影响了内审效率。

  (三)内审人员综合素质有“短板”

  目前,人行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知识面不全,综合能力不高。相关审计专业培训次数少,造成内审人员素质难于跟上形势需要。由于缺乏既熟悉各项业务和掌握审计技巧,又具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掌握现代科技信息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致在审计检查中往往表现底气不足,难于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加强内审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层层派出制

  实行层层派出制的内审组织体系,理顺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实施派出制,从理论上讲,符合“下查一级”的监督要求;从实效上看,有利于减少干扰,保证审计质量和效果;从惯例上讲,欧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的内审机构实行集权制,其独立性、权威性和超脱性,都是由其内审体制的组织地位来实现的,其机构、人员集中在总部,直接对下属各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监督。

  (二)健全“三项制度”,规范监督程序

  一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可以随时掌握金融管理动态、建立监控数据库档案,在监督过程中分析执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是否有偏差,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找出风险点,确定审计重点,提出风险预警。二是健全人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制度又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是内审工作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有固定时间、固定内容的连续性工作。不定期检查制度是针对辖区内重点、突出的问题,通过这种有目的、不确定时间的检查活动,可以突出重点,把握事物脉络,找准风险导入点。三是健全人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根据执行内部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内部检查制度的情况,应对全辖同级部门进行年度整体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体系,业务风险控制,业务活动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及建设情况,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等,其结果作为辖区内人行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人行内审工作具有威慑力。

  (三)实施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内审监督的效果还依赖于实施全面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审计工作质量是指所有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涉及到组织的各项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的全过程。既包括内审部门的内部组织和管理,又包括执行具体审计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审计质量控制措施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以及规范审计行为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方法等,它是对审计管理和审计工作过程的一种行为控制。只有客观、公正地对其内部控制系统的管理活动进行揭示、评价、查处、反馈,纠正缺陷,杜绝隐患,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降低审计风险的保证。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应制订长期和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实行“三三制”“两个同步”。具体是指内审人员在一年中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审计检查,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培训;内审部门与业务部门同步学习,内审部门对业务部门同步监督,使广大内审人员不断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同时要学习外国先进审计经验,还要向社会审计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提升内审人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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