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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报告

2023-06-01工作报告

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报告(精选3篇)

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报告 篇1

  一、涉民生案件的总体情况

  经摸底排查,我院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共有25件,执行未结标的元,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4件,涉案标的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18件,涉案标的元,劳务报酬纠纷案件1件,标的元,抚养费执行案件2件,标的元。未结案件中赣州中院指定执行案件3件,其他法院委托执行1件,未结案件执行期限全部超一年以上,未结标的少的几千元,最多的达63.5万元。

  二、执行情况

  自20xx年12月23日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院成立了专项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春季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对排查清理出来涉民生案件分解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明显,离上级法院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截目前为止,实际执行到位结案的只有件,结案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件,分文未执的案件件,部分执行的案件元。从采取的执行措施来看,对清查出来的民生案件都采取了财产调查措施,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元,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拘留被执行人人,限制高消费人,并对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元。此外,我院加大了开展民生案件执行的宣传力度,有2篇宣传报道在赣州法院网采纳。

  三、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我院涉民生案件的执结率仅4%,远未达到上级法院要求的3月份之前完成70%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进度慢,任务重,离6月份完成全部执结的时间也不多了,困难较多,表现在:一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涉执行标的额巨大,而且被执行人已判了重刑,有的被执行人尚未成家,但已经是成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有的除了在审判阶段赔了部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外,执行阶段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办法执行结案;二是大部分未结案件经四查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只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三是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能够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但分期分批履行的期限较长,申请人同意按协议执行,因为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只有部分偿还能力,要全部履行到位也不现实,但执行和解又不能作结案处理,是非常矛盾的事情。建议上级法院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申请人已同意法院执行方案的应作问题解决妥当,不要搞“一刀切”处理;四是部分案件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举家外出打工,难于查找被执行人确切的居住地址,造成案件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调查其财产状况也没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五是执行人员自身对该类型案件存在畏难情绪,方法措施不多,案件久拖未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认真对照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扎实推进,把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司法为民情怀,回应弱势群

  体社会重大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执行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民生案件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增强执行人员责任感、紧迫感,改变目前工作落后不利局面,把开展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查力度,扎实推进,把开展活动做实做细,务求实效,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执行庭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物质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要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重点运用强制执行人报告财产、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罚款、拘留等威慑执行措施,促成其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抗拒执行等构成犯罪的,要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及“两院一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规定》(法发[20__]29号),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到快捕、快判,形成对抗拒执行人的刑罚威慑。

  (四)加强宣传,形成威慑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敦促执行令、召开债务人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这次活动的宣传。对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典型案例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威慑执行的强大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报告 篇2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报告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业主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我们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七月,是专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具有国家物业服务二级资质,先后接管了 花园、 世家、等六个中、高档小区。年来,公司以“管理规范高效、服务真诚快捷”为质量方针,以“真诚为您”为服务理念,始终高标准、严要求,实施品牌战略,已形成规范、专业、细致、高效的品牌风格。公司自成立至今,先后获得“省级优秀文明社区”、“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省花园式小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省服务名牌”的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时有出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购买私家车的家庭大量涌现,加之小区建成时间较早,车位规划数量不足,部分业主缺乏大局观念,破坏公共秩序,占用公共车道停车,造成园区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业主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2. 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导致服务工作不到位

  公司从业人员存在个别人员未受过正规的管理技能、培训,缺乏系统的物业管理知识及综合协调经验和能力。管理内容局限于公共服务项目,较少涉及专项经营和多种经营。个别保安、保洁素质欠佳,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临时上岗,未按标准操作,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

  3. 开展和提供的服务项目单一

  目前该物业企业仅仅是面向居民住宅小区提供部分的服务,而对居民住宅小区也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缺乏服务创新意识。

  三、解决措施

  1.落实机动车停车的管理方案,制定路面停车和地下车场停车的办法,分片包段责任落实到人,实施车辆的有效管理。对居民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升小区居民素质,用集体力量建造和谐温馨家园。对各楼道公共出入口的电动车,自行车逐一进劝告和清理,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2.加快公司人才培养,打造具有专业化服务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引进具有相关知识与经验的高层管理人才,并通过培训、定期考核等手段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升“四保(保修、保洁、保绿、保安)”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精细化体系管理模式,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切实把提高用户满意度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不断借鉴、总结先进的管理经验,将精细化覆盖到每一个环节,控制到每一个细节,使每一项物业管理服务更加条理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精细化物业管理工作模式。

  3.在固有服务内容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内涵,不仅要满足业主的需求,还要预知业主的潜在的需求,以此不断改进我们的服务内容和管理手段,努力使客户满意,充分体现“真诚为您”这一服务理念,利用创新服务形式来不断构建高水平的服务,创建物业服务名牌,树优质服务新形象。

  物业管理所从事的一切活动要以使业主称心、满意为前提,其核心就是要提供完善、优质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突出物业服务的人性化理念,将物业管理服务超越单纯的维修与维护,为小区业主营造一种高品位的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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