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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2023-03-30劳动合同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精选25篇)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

  甲方和乙方就自筹编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自筹编制人员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_____、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_____费等。自筹编制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自筹编制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_____(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_____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甲方和乙方就自筹编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自筹编制人员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_____、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_____费等。自筹编制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自筹编制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_____(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_____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3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xx]46号文件)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经办人: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人员名册(表)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4

  代理机构:嘉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简称乙方)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建立人事管理与使用分离的用人新机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嘉兴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保管;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协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评审;

  8、协助申报参加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名考试;

  9、档案工资调整;

  10、代办失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3、聘用合同鉴证;

  14、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5、协调流动争议。

  二、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代理期限:

  本人事代理合同属无固定期限。若需终止人事代理合同,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人事代理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五、乙方有以下责任:

  1、提供委托书面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代理人员名册和人事档案等材料;

  2、有专(兼)职人员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业务;

  3、营业执照变更或停、歇业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按时缴纳人事代理费。费用结算时间为每年 月份。

  六、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八、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5

  合同编号: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受聘单位: X公司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X年X月X日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X年X月X日 政治面貌:_____ 手机: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办公地址: 邮编: 36

  家庭地址: 邮编: 36 。

  根据《泉州市人事代理实施意见》(泉人综[20xx]61号)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代理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乙方应于三十天内与甲方重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如未办理签订手续,视为自动续签,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续签登记,每次续签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责任:

  1、提供择业指导、人事人才政策咨询、求职信息。

  2、负责办理乙方的人事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收集归档,出具以档案资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按规定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学历更改、出国政审。

  4、根据乙方的申请向职称部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续。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翔实相关材料和情况,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3. 如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督促相关单位按甲方调档函件要求及时将档案转交甲方。

  5. 本合同签订时,按泉价 [20xx]13号文件规定,每月按人民币12元标准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务费_______元。

  6. 办理各种手续时,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办理。

  四、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资、医疗、病残、失业、死亡等责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动续签起三十天内乙方应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间服务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执行合同,并将档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约,费用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电话:0595-28133772 22156685 28133776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二层

  人事代理合同续签登记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6

  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姓名:

  根据《泉州市人事代理实施意见》(泉人综[20xx]61号)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代理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乙方应于三十天内与甲方重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如未办理签订手续,视为自动续签,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续签登记,每次续签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责任:

  1、提供择业指导、人事人才政策咨询、求职信息。

  2、负责办理乙方的人事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收集归档,出具以档案资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按规定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学历更改、出国政审。

  4、根据乙方的申请向职称部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续。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翔实相关材料和情况,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3. 如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督促相关单位按甲方调档函件要求及时将档案转交甲方。

  5. 本合同签订时,按闽价费[20xx]275号文件规定,每月按人民币20元标准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务费_______元。

  6. 办理各种手续时,须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办理。

  四、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资、医疗、病残、失业、死亡等责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动续签起三十天内乙方应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间服务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执行合同,并将档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约,费用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8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认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款第2条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4.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9

  单位委托)

  宁人代〔 〕 号

  甲 方:安徽省宁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 方:

  被代理人: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和《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

  76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同志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关系,经三方协

  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被代理人代管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根据实际需要,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现行人事政策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和报考研究生政审、工龄计算、工作身份认定等手续;办理职称资格考评归口申报和证书发放;代理党组织关系、户籍关系等;办理聘用合同签证等。

  二、乙方负责移交或协助移交被代理人完整的人事档案,并及时提供应该归并人事档案的有关书面材料。

  三、乙方或被代理人按规定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服务费每年 元。

  四、乙方或被代理人超过一年不缴纳代理费的,甲方有权中止有关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或被代理人承担。

  五、乙方与被代理人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甲方不负责被代理人失业期间的一切劳保福利待遇。

  七、乙方应与被代理人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劳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八、被代理人与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并经书面告知甲方后,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则由被代理人个人委托甲方代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或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出本中心。

  九、被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转档。

  十、本合同有效期年,自日起,至月 日止,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三方协商同意。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被代理人各执一份。本合同须妥善保管,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服务时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被代理人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 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1

  甲方: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聘用个人):

  根据镇政发[1997]175号《关于批转〈镇江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甲方受乙方委托保管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三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从 年 月 日起至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合同意见时止。

  二、委托保管期间,丙方的工资福利、病残伤亡等事宜,由乙方与丙方以合同协议确定。乙方与丙方应按规定缴纳丙方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委托保管期间,被代管人个人身份不变,有关工龄计算、年报统计等事宜,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四、甲方与丙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丙方的一切法律行为甲方概不负责。委托保管期间,丙方新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应及时转交甲方审核,并存入丙方档案。

  五、委托保管期间,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中止合同手续。

  六、委托保管合同终止后,乙方、丙方需及时办理丙方的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保留丙方的人事关系。

  七、管理费标准按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八、合同期内,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1、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挂靠组织关系 3、户籍、粮油关系 4、调整档案工资 5、职称评审 6、出国政审 7、聘用合同鉴证 8、转正定级 9、其他。

  九、合同由三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2

  米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 (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业务,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档案,保存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

  二、甲方责任

  1、管理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组织出具档案材料的有关证明;收集并补充有价值的材料入档。

  2、提供人事人才政策咨询,发放有关文件通知。

  3、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档案工资调整、人员流动手续,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4、办理出国(境)手续,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5、代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

  6、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统筹手续。

  7、办理其它需要代理的事宜。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

  及时提供书面考核鉴定和结果。

  3、乙方所聘人员调离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情况鉴定,同时督促本人到甲方办理转存手续或转出手续。

  4、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乙方应付给甲方每人每月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人事代理)管理费 元,签订协议时付清当年费用,以后每年元月付清当年费用,逾期六个月不缴费的,除补交费用外,应缴纳每月5‰滞纳金;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增删内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定。

  甲方:米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米东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0994-5303376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3

  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被代理人员为 等共 人,人员名册附后。),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中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2、代办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审批;

  3、代缴养老保险;

  4、代缴失业保险;

  5、代缴医疗保险;

  6、代缴生育保险;

  7、代缴公积金;

  8、出具代理人员工龄证明;

  9、代办劳动手册、视作缴费工龄年限核定;

  10、办理外地人才引进;

  11、办理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挂靠;

  12、人事档案管理;

  13、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14、首次就业成人教育毕业生人事代理;

  15、代办各类考试报名;

  16、有关人事政策咨询;

  17、有关单位人员档案工资审核报批。

  (二)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与档案管理费语义完全相同) 元/年/人,乙方应在每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当年费用。

  (三)乙方每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将按当年的平均基数报社保部门。基数一经报出,乙方不得修改。如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未按时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为其办理终止手续。

  (四)合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乙方人员办理转档或个人人事代理等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司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或个人(包括甲方与乙方员工在内)借阅或查阅乙方人员档案。

  (五)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档案材料缺损或遗失,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款第一条中所列第等项人事代理服务。

  (二)乙方在移交委托代理人员档案时应按甲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五/日收取滞纳金。

  (四)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

  (五)乙方委托甲方的各种单项人事代理服务,除代理服务费外,具体协作事项甲方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及与乙方签订的单项人事代理服务合同要求办理。

  (六)乙方如须增减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签订有关补充条款。

  (七)合同期间,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八)根据宁波市人事局甬人[1999]27号文件规定,已在各人才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户口必须迁出:

  1、与人才服务中心终止人事代理关系的;

  2、工作单位已建立了集体户口的;

  3、具有固定合法住房的;

  4、已办理结婚手续的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5

  甲方:乙方:

  为了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保障公民权利及相关待遇的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按政策规定将本人党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及社会保险委托甲方管理。并随时将其工作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报告甲方。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有关归档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聘任书)和有关材料。

  三、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如下人事服务:

  (一)代理管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及户口(仅限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二)管理人事关系:认定个人身份和工龄、转正定级、按国家政策规定调整档案工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录(聘)干身份手续;

  (三)办理因公、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 (四)组织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 (五)组织参加岗位培训;

  (六)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八)其它与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四、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支付人事管理服务费 120 元/年,中途终止合同者不退还服务费。

  五、乙方如不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经催缴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补交的,应向甲方缴纳20%的滞纳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继续追缴有关费用及其滞纳金。

  六、乙方工作发生变更,需调转人事关系及档案时,应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商调函办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 年,合同期满,双方可根据意愿终止或续签合同(合同期满档案未转出或续缴档案管理费同视为续签合同)。

  八、如乙方是我中心代理单位聘用人员,则本合同以代理单位与我中心所签人事代理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归入档案,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

  十:个人基本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6

  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业、辞职、辞退、终止、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除名、自动离职、自费出国留学或 )原因,拟委托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办妥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关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帮助乙方发函至乙方档案所在单位将乙方人事档案调入甲方。

  三、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档案管理;

  3.人事关系接转;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5.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6.档案工资调整;

  7.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8.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9.集体户口挂靠;

  四、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中所列第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合同期间若乙方重新就业,需转移档案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但不退还已收的档案管理费。有拖欠管理费的,必须先缴清全部管理费。

  六、乙方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变动时,应及时告之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共 年 月。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或延续手续。如乙方未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可视为自动延续本合同。合同延续手续办理后,甲方则按管理标准收取管理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7

  合同编号:

  存档编号:

  人事代理合同书

  (个人委托)

  甲方:额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个人):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

  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签人姓名:

  负责人签字: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订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8

  合同编号: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 __ 受聘单位: ____公司

  身份证号:______ 性别: _ 出生年月: _年_月_日

  毕业院校: ____ 专业: ___ 学历: __

  毕业时间:_年_月_日 政治面貌:_______ 手机: ____ 办公电话: ____ 家庭电话: ___

  办公地址: _______ 邮编: 36__

  家庭地址: _________ 邮编: 36__ 。

  根据《泉州市人事代理实施意见》(泉人综[20_]61号)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代理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乙方应于三十天内与甲方重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如未办理签订手续,视为自动续签,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续签登记,每次续签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责任:

  1、提供择业指导、人事人才政策咨询、求职信息。

  2、负责办理乙方的人事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收集归档,出具以档案资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按规定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学历更改、出国政审。

  4、根据乙方的申请向职称部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续。

  三、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主动、及时地向甲方提供翔实相关材料和情况,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与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3. 如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督促相关单位按甲方调档函件要求及时将档案转交甲方。

  5. 本合同签订时,按泉价 [20_]13号文件规定,每月按人民币12元标准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务费_______元。

  6. 办理各种手续时,须经单位同意并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办理。

  四、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工资、医疗、病残、失业、死亡等责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动续签起三十天内乙方应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间服务费,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执行合同,并将档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约,费用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二层

  人事代理合同续签登记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人事规划设计;

  3、人才招聘引进;

  4、毕业生人事代理;

  5、人事档案管理;

  6、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接转;

  7、档案工资调整;

  8、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9、代办养老保险、公积金;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1、代办集体户口落户;

  12、聘用合同鉴证;

  13、代办出国(出境)政审;

  14、协调流动争议;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项目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5.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6.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4.乙方应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5.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6.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费用

  1.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4)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2.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2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颁发《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韶府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人事代理工作,为委托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人事代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发生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六条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国企业驻本市代表机构,外省、市在本市及驻本市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

  (六)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七)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八)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具有技术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

  (九)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国有和非国有单位需要代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一)党政群机关(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进的工勤人员;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种各类相关人员。

  第七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实行单位代理,也可以实行个人代理;可以全员代理,也可以对部分人员进行代理。

  第八条以下人事代理的内容可以全部委托代理,也可以部分委托代理:

  (一)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为委托单位代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引进、推荐和招聘业务;

  (三)为委托单位代理人事考核、培训、人才素质测评等业务;

  (四)办理委托单位的人才流动手续;

  (五)办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等管理工作;

  (六)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聘用鉴证;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委托单位、个人收缴社会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八)为委托单位招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见习期转正定级、初次专业技术职称认定等手续;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国出境等其他证明材料;

  (十)办理档案工资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业务;

  (十一)代管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党员组织关系;

  (十二)出具户口证明材料或者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协助管理相关的集体户口;

  (十三)代办职称(资格)的考试、评审的有关手续;

  (十四)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业务。

  第九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条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1、企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委托的,应当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或者该机构成立的有效批文复印件;

  3、个人委托,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方填写人事代理专用文书表格:

  1、单位委托:填《人事代理合同书》、编报《委托人事代理人员花名册》,逐人填写《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2、个人委托: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和《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

  (三)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委托代理单位和个人的资格。

  (四)委托方和人才服务机构双方代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五)委托方向人才服务机构移交人事档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代理合同应当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由代理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有违反人事代理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违反人事代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依据人才流动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失业后委托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间失业的人员,凭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人事代理机构的审查意见,由同级政府社会保障机构审核后办理失业登记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当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3

  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xx]46号文件)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向乙方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保留原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及出具以人事档案内容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毕业生人事代理。为乙方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批、档案接转、转正定级等手续,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4、为乙方代办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引进人才,工勤人员的接转手续; 5、组织办理社会保险归缴手续;

  6、协调人事、人才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解或提交仲裁; 7、协助乙方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8、帮助乙方的辞聘、解聘人员推荐就业;

  9、代办理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 甲方义务:

  1、以党和国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员如有工作单位变动或其它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资格证明与代理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后,要及时审核有关证件和材料,并调查核实乙方的情况.

  3,甲方在办理好乙方员工的有关调动和毕业生报到手续后,双方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职责,承办代理业务。 六、人事代理的有关费用

  1、人事代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财政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服务项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其他事项:

  1、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为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书自动延续,并应由双方予以书面确认。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费,每人每年度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3、人事委托代理费应当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续延之日起10日内结清。 4、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终止服务。

  八、甲、乙双方就特定服务项目而签定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双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关系,若有争议,当事人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人才人事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筹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协议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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