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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2023-04-16租赁合同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精选29篇)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次用车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签订的《用车确认书》为准。

  二、本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OO-1955)相关标准和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客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能够提供的车辆型号和数量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用车必须提前 日告知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按此要求签订《用车确认书》。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特殊情况除外),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 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得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得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在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担,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与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及旅游车辆的相关标准,持有有效的行车证照、年检手续、运管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具有旅游车辆营运资质,车辆座位险每座必须达到20万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在55岁以下,具有客运或旅游车辆从业资格、驾驶经验丰富并达到三年以上驾龄。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导游的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开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或夜间行驶。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乙方应当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的乙方自有车辆,不得存在任何挂靠的车辆,不得将车辆承包给本单位的驾驶员来接待甲方提供的承运业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承运任务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租用期间,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就立即联系同档次车辆转客,费用由乙方承担。

  7、驾驶员在乘客下车时,应保护好乘客的物品,因驾驶员过错致使游客物品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负责协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偿。

  六、费用结算

  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乙方在七日内出具发票到甲方处结清车费,一团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

  (2)出现责任事故乙方不积极地进行理赔。

  (3)乙方可供车数量不符合约定,在三十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以单位方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连续三次没有按时结清租车费用。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与乙方驾驶人员签订租车合同,影响乙方利益。

  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当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乙方擅自将车辆召回,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当于本次租车费用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几日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3、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减少租车费用,具体租车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同时支付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给甲方及游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并对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责任。

  6、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两小时内无法修复而又不积极转团,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依照甲方与游客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租车费用 %的违约金。

  7、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 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年xx月xx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甲方:承租方(X公司)

  乙方:出租方车主X公司、X车队

  一、租赁数量:X辆。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开始,计划租赁至20xx年9月9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

  五、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乙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 合同编号:000 号

  甲方自愿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为保证租车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租凭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确定租凭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凭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车辆。

  4、如甲方无故退租车辆,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

  车 型 :

  用车数量:

  用车时间: 使用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营 运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车行程说明:

  用车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费用合计: 支付方式:

  预 付 金: 支付方式:

  2 营运服务保证:

  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内包车为9小时110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10分钟到达预定地点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 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 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 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旅游管理有关法规之规定,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顺畅,维护甲,乙双方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合作,共担风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为旅行社代替旅游者租用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或客运有 限公司客运车辆的主合同,即长期租车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注销登记或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自动失效,主合同失效后再行签订的《旅游用车确认单》亦属无效,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每次用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准,《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及结算依据.

  二,乙方不得私下与客运驾驶员建立承运关系,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所属旅游客车必须具备有效的行车执照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标志牌等旅游客运营运手续,该客运车辆应按规定足额办理相应的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数额不少于10万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游客车,客车驾驶员服务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规定》(_)年第九号令)及国家旅游局《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从事客车驾驶员还需持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应车容整洁,车内音响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必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如客运车辆本身出现故障,需要换车辆,影响正常行程,造成景点未游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用车程序是:乙方将团队行程以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经协商确定后,双方签署《旅游用车确认单》.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客车驾驶员无服务质量投诉,凭本《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和发票到乙方结算相关运费.双方应做到一车一团一清.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约定车费,否则甲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连续三次此类行为的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向乙方发出警示,超过五次则将乙方列为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游用车确认单》的,出入境团队应在72小时前,国内团队应在36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方可免责.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面向对方支付原定本团总运费的%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客车驾驶员应注定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有课,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九,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经双方计调,调度协商一致,即使补充变更记录并加以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法律,法规规定免责除外),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一,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游客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二,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果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费用.

  十三,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四,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监制的导游工作专座(即蓝色座套,早驾驶员背后外位).车门处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保证提供的旅游车辆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所产生的先行垫资,视具体情况作如下约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负完全责任,则由甲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先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额费用,若第三方无法兑现,则由甲乙双方先行分摊抢救费用,再向第三方索赔.

  (三)事故的发生时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部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四)事故的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

  以上所有的赔偿费用最终应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方追偿.医疗救助及财产损失发生后,游客要求的赔付,由甲,乙双方与游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应请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解决无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得相应的赔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也可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们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网络印章) (或网络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 _______辆; 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A. 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 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 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 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 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 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 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4、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5、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__________,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8、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10、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11、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2、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4、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5、此次包车乙方____提供司机的食宿。

  16、如只包单程车,则返空车费也按返空时所需要的天数计算车费。

  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19、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车。

  二、 车辆数量:_______辆。

  三、 货物类型: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起、终点:起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终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运费:淡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_______计算。

  六、 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辆车,每车_____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__________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台旅游客车。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游客____人,工作人员____人。

  3.行程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运送行程共天。

  6.接团时间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

  第二条 费用

  1.租车费用:

  (1)每台单价_____元(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2)每台单价_____元,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3)费用合计_____元。

  2.选择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2)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____日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以双方书面形式确认为准。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除特殊情况外),如遇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需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未经乙方授权签订租车协议,甲方向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费用由双方协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

  7.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款。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是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和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该车应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

  2.乙方必须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旅游接待任务,执行长途旅游用车时,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驾驶时做到无不良嗜好,并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要求每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根据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调;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的工作。

  4.乙方应确保车辆及随车设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行驶线路(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6.未经甲方授权签订租车协议,乙方将车租给甲方单位职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租车费用由乙方派人员持有效结算单及正规发票到甲方结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计划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或租赁车辆确认单后,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临时取消租车的,属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违约金。

  8.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4

  合同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 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_________牌车_________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时,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 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方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担保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第七条 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_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第八条 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_________方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7.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措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_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否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预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给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车辆超过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责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d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f 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g 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a 承租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b 承租方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c 承租方应承担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d 承租方应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e 承租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第十二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方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份合同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汽车承租方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_________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_________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_________#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费用,_________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方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 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 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 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 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___%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东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6

  承租单位(甲方):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 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XX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XX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7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仿造和超过时效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_______吨叉车_______辆。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租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租赁前应提前缴纳全额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

  租赁期间,日租金(每天以________小时计算)为_____元/天。

  超出限额,不足_____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大于_____小时,而小于_____小时的,按照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交换车辆。

  逾期交还须提前得到甲方的许可,否则按日租金的15%加付违约金。

  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车金,也不向甲方作赔偿。

  三、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交换车辆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驾驶员应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正确使用油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解决,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五、乙方要爱护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同时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

  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按日租金的五倍处罚。

  如进行修理要承担修理费和折旧费(折旧费按修理费的50%计算)。

  修理期间使车辆无法行驶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赔付停驶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租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承租的车辆送到甲方的地点,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所租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有权收回出租车辆。

  同时,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1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_________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____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_________牌车_________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天时,交付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村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

  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_________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方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担保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第七条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第八条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_________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7、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

  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措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

  如果在____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租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否则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预交的租金、押金。

  此外,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同时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给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租金。

  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车辆超过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责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____日。

  、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承租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的,承租方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应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承租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____日内接受处罚。

  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同时_________(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村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村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条款视实际情况选择性适用)

  第十二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份合同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汽车承租方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_________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

  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

  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_________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币_________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_________#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

  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费用,_________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方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1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 、 、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3、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 合同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结算方式

  每月____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 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 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2、 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0.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

  第三条、费用

  成人___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儿童__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______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执行。

  4.。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用车信息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服务形式:

  乙方提供车辆和司机,将甲方人员按时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用车行程和车辆型号,乙方及时备妥车辆。

  2.车辆

  2.1车辆技术等级为一级;

  2.2车型:

  3.司机:乙方司机应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驾驶员资格。

  4.联系方式

  4.1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4.2乙方24小时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费用及支付:

  1(视车型不同而协商价格)。以上收费为北京市市内商务用车价格,每天8小时,100公里之价格。如有旅游及长途用车,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适当调整车辆及价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为每月1号和15号两次,该费用含停车费、油费、司机、保险费用;

  三、保险:

  乙方负责合约期间甲方人员乘车时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责任:

  1.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除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外,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五、争议解决:

  如发生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可向承租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15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75万元,共计375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150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车辆租赁合同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推土机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二万四千元整(¥24000.00元),主油(柴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推土机其他费用。

  二、 安全条款:推土机操作手必须持有有效上岗工作证件,务必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推土机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260个小时(最低26个工作日),超过按台班计算。

  四、 乙方负责推土机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费用乙方自理。

  五、 乙方保证在报修后的48小时内推土机能正常工作,如果在48小时内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需按工价(800元/天)补偿甲方。

  六、 如在48小时内,属于正常维修时间,甲方不予追究乙方任何责任。超出48小时,原正常维修时间48小时按两天算,乙方需按工价(800元/天)补偿甲方。

  七、 租赁期间,乙方操作手需遵从甲方的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随意外出工地,如需外出,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不能耽误工地正常工作。

  八、 付款方式:甲方应每月付给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月租金的80%,其余20%租金在施工完成后结清。

  九、 运输费用:进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退场费用乙方自理。

  十、 交接地点:衡阳市。

  十一、 施工地点:张花五标施工现场。

  十二、 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7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术语释义:1.出租方,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车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销担保的单位或个人。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目标

  出租方同意专门为承租方提供_______辆______车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车牌号为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号汽油(满油)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叁个___月,预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自实际签约之日起计算叁个月)。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签订延期协议。(发车里程_______公里)发车(按实际交付车辆予以填写):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_分。还车(按实际归还车辆予以填写):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含发票)。

  2.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起交付元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房有权随时随地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承租方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10日。(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6)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做相应赔偿。3.非因车辆安全隐患,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事故责任。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况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照齐全有效。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缴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经济损失。8.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知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押金条款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双方确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还车之日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20__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已包括于押金中),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今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承租方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超过保险理赔时间不能赔付的责任损失。

  4.非因车辆安全隐患发生的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七.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0.5%(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八.合同的延期,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住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盖章:盖章:签订:年月日

  电话:(车辆发生任何情况请及时联络)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不得酒驾,如发生类似事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的法律后果,并且赔偿给出租车造成的损失。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驾驶人姓名: 驾驶证号码:

  2.驾驶人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辽宁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由承租方自负后果。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

  6、如果承租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末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租。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非承租车辆安全隐患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二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5000元人民币。

  12、您不能擅自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20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20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2#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7、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主合同”),现双方经协商达成本洗车器交接单。

  第一条租赁蒸汽洗车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洗车器(“洗车器)为: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租金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rmb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承租方应于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签约同时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台。

  第四条使用限制

  保证洗车质量,机器的使用限制为:□无;□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_____台车。

  第五条机器的保养、维修、更换

  合同期内,保养:每清洗_____台车或每隔_____月,车辆应当到指定地点免费保养一次。

  维修:机器出现故障,经公司检验非人为情况下可免费维修。超过六个月机器出现大故障并影响使用时我公司可以更换调整。

  第六条司机及其劳务费

  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司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司机的劳务费。劳务费由固定劳务费和额外劳务费两部分组成,固定劳务费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额外劳务费为:

  a.司机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额外劳务费:rmb_____元/日,_____以后继续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_____元/日;

  b.周六、日及法定节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司机劳务费。

  在书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调整司机的劳务费。

  第七条其他

  本机器交接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印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授权代表人:____

  职务: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旅游车辆租赁合同 篇29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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