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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预混料买卖合同

2023-06-13买卖合同

猪预混料买卖合同(通用3篇)

猪预混料买卖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猪预混料购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从甲方购买__________牌饲料总价__________元。

  二、 乙方提货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经办人通报。 如因乙方不提前通报或因计划不周造成的自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 甲方所供猪预混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 如乙方在猪预混料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共 同处理。如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如不属甲方产品原因或乙方发现问题后不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及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对超过保质期才提出的质量异议,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五、 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共同协商

  六、 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清。

  七、交付货款必须以甲方开出的.财务收据为准。

  八、 如需设立担保,甲乙双方应另立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按未履行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申请_______工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 生效。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 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猪预混料买卖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________年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

  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猪预混料买卖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

  出卖人: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出卖人送货;出卖人代运;买受人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期限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按政府定价执行;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编: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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