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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精选31篇)

2024-05-20施工合同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绿化工程的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的内容  包括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南、北三条道路的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的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的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的,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的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的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的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的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七、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的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计算方式: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计算方式”栏;

  A、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B、按日计算;

  C、按台班计算(适用于租期、工作量不确定,不便于按工作量计算租金的场合,如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机械每天工作小时,一天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月日前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

  D、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适用于工程运输机械,如混凝土输送泵、输送车、挖掘机、沥青路面摊铺机等)。每月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E、其他方式:______

  2、租金总额:______元/大写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工作内容: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台机械租赁期详见本合同第一条的表格。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进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场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包含:□运输元、□吊装元、□安装元、□拆卸元、□甲方承担:共计:______元乙方承担:共计:______元

  第五条: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时,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进场检验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乙方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或第三方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或检测合格之日视为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日期。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企业承担安装而乙方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或者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的,由乙方自负费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安装或检测。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还机械,双方应就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六条:保证金乙方□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双方约定乙方收取保证金的,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机械的毁损、灭失赔偿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七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本合同约定的操作维护方应当按照机械运营、操作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指挥、维护等人员,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乙方交付的机械;

  5、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向乙方赔偿;

  6、甲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约定的机械,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等文件,或者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乙方应当提供或办理备案手续;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7、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的,派出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机械转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其他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未预付进出场费或保证金的,无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其他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X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上海XX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熙福邸项目二标段防水工程  

  2、工程地点:郑开大道、永胜路围合地块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南熙福邸标段防水工程

  10、1

  1、12楼及地库一半的本工程所有B 防水卷材,按图纸、规范、标准要求节点构造施工。  

  2、本合同价为包干价格,为防水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并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的结算包干价格。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根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和甲方的技术交底、包施工、包所有施工用主材及所有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风险、包保修等方式承包。材料装卸、运输全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所有运输、装卸及实验检测费用。  

  第三条、结算包干价格及结算原则  

  1、主楼及地下车库筏板1层4㎜厚B防水(含点粘350号石油沥青油毡一层)包干价单价为

  46

  元2 (含税价)。材料规格:主楼及地下车库筏板防水面积暂定:

  2万

  ㎡;  

  2、地下室外墙1层4厚B防水包干价单价为

  46元2,  

  4、层面、阳台、卫生间防水暂不定  

  5、防水材料名称为:锦绣牌 ;材料规格: 4㎜厚、聚酯胎、-6;。  

  6、本合同总价以实际防水面积和总价以最终以图纸结算为准。  

  7、以上包干结算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所有材料,比如B材料、B附加层、辅材、燃料(汽油)、结合层用料等)、材料复检实验费、施工用机械设备费、施工损耗及节点增加处理、运输、装卸、搬运、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已完工程保护费、保证工期措施费、社保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完成B防水工程必备工序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因素或因其它任何因素变化及政策调整而调整。  

  8、工程结算量为结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以甲方、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造价控制部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铺贴面积进行计算。搭接面积及附加层面积(包含损耗)、管边收口、雨水口和落水口卷材收口等已考虑在单价内,不另计算。  

  9、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单位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并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质监站标准的竣工资料,否则不予结算。  

  10、结算由乙方编制,甲方负责审核,并经甲方成本部审核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垫资)  

  2、本工程B防水工程(单项)全部单体施工结束后在主体封顶支付至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5%。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没有质量问题、移交问题和遗留问题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结算上报甲方终审双方确认后,。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质保金。  

  3、每次付款均以转账形式发放给乙方。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均需先开具正规合法的符合工程项目单据。  

  3、甲方付款时由乙方委派专人办理正式收款手续及相应票据,其他人员无权办理任何支款事宜。  

  第五条 工期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工期书面通知为准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工具,不得因为工具、人力不足而影响工期。若工期达不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加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从乙方施工完成量中扣除;若乙方工期严重滞后(即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两天内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2、工程完工日以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若部分工程预验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其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若无法在以上约定的期限内完工,乙方每延误工期壹天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必须在发生后____日内报送甲方签证认可,方可延期且不予扣款。  

  第六条 质量及验收  

  1、本合同签订以后,乙方自然纳入甲方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工  程部、监理及总包检查监督、管理。  

  2、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防水工程资质等级,并派与工程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管理施工。本工程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等级,并按合格质量等级组织施工,合格品率达到100%。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修复至合同约定标准,其维修返工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相关质量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完成每道工序,都要甲方工地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工程竣工工序:乙方闭水试验需报总包项目部、监理部、甲方代表现场验证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完成后,应以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表》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5、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所有质量及渗漏问题, 由乙方负责并无偿修复。  

  6、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序拒绝签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拒绝验收。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执行国家规范C690-20, GB 50207-20。  

  8、其他要求:甲方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个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施工管理与安全  

  1、乙方应听从甲方项经部人员的指挥、安排,并接受甲方、监理及项经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乙方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范、标准和法规条件规定的要求应及时组织整改,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班组劳务工人应遵守安全和生产操作规程和按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保护甲方的安全设施,并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所造成的工伤、事故(含  造成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及工期延误,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违规作业和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等劳务人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30-1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造成人员伤亡,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工人进场应持有身份证、务工证、就业证、计生证(婚育证)。  

  4、乙方应搞好班组之间、各工种之间的团结、和睦相处,不得发生斗殴、打群架、酗酒、宿娼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6、本工程必须由乙方在施工现场直接管理和指挥现场施工生产,如果乙方未在施工现场直接管理和指挥现场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场、撤场。乙方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否则产生工资纠纷和政府执法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负,经甲方要求乙方不予解决的,甲方有权直接代乙方发放工资并将该项费用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并出示有关证件,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及态度不好的劳工进入现场或住宿区。  

  8、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不得解除,乙方未完工而终止本协议的除未结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外,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乙方应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产品保护工作,如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已完工产品损坏或对其它专业产品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赔偿。  

  第八条 材料管理  

  1、乙方自行采购全部施工用材料、机械工具以及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所有材料的品种、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衡南县云集镇迎宾路。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m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第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l、钢材采用湘钢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雷和海雁。

  3、给水管采用现场确定(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现场确定(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x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湖南省20__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一、违约责任

  l、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现甲方区村大街巷号原有____层楼房,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了保证质量,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条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限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__天。

  四、工程议价:人民币____万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楼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顶架、外墙排栅及施工机械、铁钉、铁线、扎带、四周彩条布、其它细节工具及一切建筑材料。

  六、工程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现有模型修建,在____楼加建____层楼房。

  建房水泥采用______,楼面用钢筋混凝土,室内倒____条横梁,位置由房东安排。楼层高3米。采用____砖,墙面扇灰二遍,贴________砖。东面留______窗____个,具_____置由房东安排。厕所、厨房、阳台墙面贴200_________300瓷片到墙顶,地面贴300_________300防滑砖。厕所、厨房安装不锈钢门,各留一窗,建厕所位和不锈钢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联塑。窗材料为东江铝,防盗网为远航不锈钢,飘____cm。

  七、乙方在建房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自己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若造成邻居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

  九、若遭受城管干扰,影响乙方施工,当中损坏的建筑材料,按当时造价由甲方负责。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顺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十、乙方进场后,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通水通电。房子建好后水电安装包括水电材料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完工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十二、本合同书经双方确认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结算付清工程款项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发包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6

  投标人须知应该包括下列条款,这些条款可以根据个别合同的专用条件加以调整:

  一、收标

  在接到招标书以后,有兴趣的公司应将承包本工程的发盘一式两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下称业主。

  投标的正本应标明为“正本”,投标的副本应标明为“副本,仅供参考”。

  注:在招标时本备忘录应予取下而代之以这种专门拟订的条款。

  副本在一切情况下均无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的文本为准。

  投标应该符合这些须知和收标日期以前发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补遗的要求。

  对未在业主招标中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投标概不予以考虑。

  二、合同文件的拟订

  合同文件已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姓名和地址)

  下称工程师,拟订

  三、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文件

  投标人如果发现说明书、图纸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遗漏,或感到意图或意义含混不清时,应立即在投标以前向工程师提出书面请求予以解释、澄清或更正。 提出这种请求的投标人,应该独自负责将这种请求按时寄到。所有这类请求收到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开标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历日。

  对于这种请求只能由工程师以补遗的形式予以答复,业主和(或)工程师不受他们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说明或解释的约束。

  可以在开标日期以前发出合同文件的补遗以修订、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补遗应分发给已发给合同文件的每一机构。

  投标人为表示他的投标已考虑到这类补遗而经其适当签名的每一补遗的副本,均应纳入并成为投标正本的组成部分。

  四、投标的制订和提出

  投标正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适当签署,填写所有空白栏,如果添字、改字或删字,应由签字人在这些地方签名或盖章。

  投标书及其任何补遗必须全部填写好。

  工程数量和价格表中每一项的单位和金额,都应填写在各项旁边并在表内有关一页上总计金额。如果任何一项的单价与相应金额有出入时,应以单价为准。投标书的一切空白栏均应用墨水清楚地填写或者打字。所有的价格应该用__或任何其它可完全兑换的货币报价。

  第一份投标都应该写明投标人的完整营业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签字签名并注明日期。合伙关系的投标应该列出每个合伙人的全名和地址,并应以合伙人关系的名 义签署,然后是有权使这一合伙关系负有义务的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的签字。公司的投标应以该公司的法定名称签署,然后是总经理或有权使公司对此负有义务的其 它人的签字和职称以及公司注册的国家名称,并盖上经认证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个签字人的姓名应该在其签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经业主或工程师要 求,应就任何一个签字人代表合伙关系或公司签字的权力,提出令人满意的证据。

  所有的投标必须具备本须知所指定的各个项目才能被认为是完整的。所有的项目和数据资料都必须用__语书写。

  投标必须手递,换取书面收条,或者挂号邮寄,并须尽早邮寄,以保证能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递到。

  各项投标应该装在密封的大信封里,清楚地标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和地址)

  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注:本范本系_____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订。

  五、拒绝投标的权利

  只有当投标人接到业主关于接受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认为这一投标已被接受。

  六、投标担保

  注:投标保证书或其它投标担保是一种通常要求的条件,可是不能订得太高,以免使合适的投标人望而生畏。在开标以后,应尽快地把投标保证书或担保退还给未得标的投标人。

  所有的投标发价都应该附有一份投标保证书或一张指定向业主支付的业主可以接受的银行的保付支票。投标保证书的金额应该相当于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例如5%)。

  未得标者的投标保证书将在别的投标被接受后的__(例如28)天内或在规定的收标时间起的__(例如90)天内(二者以其较早者为准)退还给投标人。

  七、现场的检查

  投标人应该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出投标以前弄确实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天然地基条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和性质、进入现 场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车站的装卸设施、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以及可能会一般地和具体地影响设备转输及安装和工厂经营的该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总之,投标人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和其它可能会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

  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投标人应有责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况,在投标以后,就此提出的任何为调整合同价格而索取增付款项的要求,将概不予接受。

  合同价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圆满地报告合同的价格。

  八、投标的充分条件

  投标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查明他对工程的投标和在标价工程及价格表里所列的费率和价格是正确的和充分的,该费率和价格应包括他根据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正当建成和经营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九、更改和备择方案

  发价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经任何更改,除按下文规定者外,该项投标即不予考虑。

  但是,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他的投标提出限制条件或例外情况时,则所有这类增加的内容应该作为一个可供选择的建议,在说明信中阐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完整填写发价表及其附件。备择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发价表和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对于每一项更改或备择方案应加以详细说明,列举出优点和缺点。

  十、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的推迟

  十一、情报的性质

  投标人应该把合同文件的细节看作是秘密和机密的。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 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进行任务书内要求的地质勘察内容和质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含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质勘察中期资料_________份,于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质量和内容要求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报告__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 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 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改本)的收费标准下浮__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_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 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39;各种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8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价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

  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

  5.3费率

  5.4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

  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7.2累计赔偿限额

  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

  7.4费率及保险费

  8.工程详细情况

  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保险种类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

  10.特别条款

  11.备注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程地质报告

  (6)工地概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经办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国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哗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________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0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 工程名称:  

  二、 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 工程编号:  

  四、 工程地点:  

  五、 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碓房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 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项供应方式办理。  

  1、 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 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定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 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家反负责办理申请、定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家反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 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 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 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 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 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 元的百分之 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该贷款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

  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 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一反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 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继续施工;  

  2、 施工中如遇设计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_______系统)的应用软件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适用法律  

  1.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1.2 上述文件时间有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_______软件系统。涵盖的范围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和对整个_______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与培训等工作。  

  2.2 产品内容(价格见附页)  

  第三条 责任和义务  

  3.1 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根据本协议实施本项目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3.2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条款支付所需款项。  

  3.

  2.2 负责项目中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3.

  2.3 提供场地、人员、相关设备、必要的文档资料和数据,协助乙方做好_______系统的实施工作,并且甲方运行用友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备环境,应满足软件对运行环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试运行结束后______天内,组织人员和乙方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并安排场地和设备,进行_______软件试运行的验收工作。  

  3.

  2.5  a.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c.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并在现场服务请求单上签字确认。  

  3.3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初始化,并与甲方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

  3.2 对甲方_______进行________年内的软件升级、服务、培训、技术支持。  

  3.

  3.3 无偿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使用文档,包括《操作手册》,并保证上述文档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3.

  3.4 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四条 版权  

  4.1 乙方拥有本_______系统软件的版权(即著作权)。  

  4.2 甲方拥有本_______系统软件在本医院(______________医院)内部的使用权。  

  4.3 甲方应尊重从乙方购置的应用软件的注册版权,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  

  第五条 技术指标  

  5.1 ___________信息管理软件______________。  

  5.2 本系统基于___________结构。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档应齐全、正确和可读性强。  

  5.4 应用软件的联机帮助应清晰可读,系统错误信息应清晰明了,界面应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维护。  

  5.5 本系统应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充和升级,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5.6 本系统应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机制,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录。  

  第六条 交付计划  

  6.1 软件培训___________天  

  6.2 系统安装____________天  

  6.3 软件调试_____________天  

  6.4 系统初始化__________天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费用  

  7.

  1.1 本合同所述价格均为人民币含税价。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_______)金额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7.

  1.3 乙方培训用户方人员,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7.

  1.4 自应用软件通过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内乙方负责应用软件的升级、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信汇、等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开始_______软件的实施工作,当乙方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软件款, (人民币)______元。  

  第八条 服务与技术支持  

  8.1 操作人员培训  

  8.

  1.1 培训时间为______天。  

  8.

  1.2 培训地点: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训内容:_______系统软件的使用。  

  8.2 系统实施  

  8.

  2.1 _______系统软件安装:指_______系统软件交付甲方后,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系统环境的设置等,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设置、网络环境设置、数据库系统环境设置、客户机操作系统设置、网络协议设置、应用程序的安装、调试及参数设置。  

  8.

  2.2 _______系统设置:包括应用项目、基础数据的设置(指导)。  

  8.

  2.3 初始数据录入:协助并规范甲方人员进行初始数据的录入和转入。  

  8.3 系统维护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为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行的现场系统维护项目包括:  --应用软件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  --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带来的系统及数据的修复工作。  

  8.4 系统升级  

  8.

  4.1 系统升级指由乙方开发技术更新、应用系统升级或原有模块新功能的增加、补充带来的软件版本升级,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统如有重大变更由双方具体协商后另行签署协议。  

  8.5 技术支持及服务  

  8.

  5.1 ________年服务期满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收取软件合同价的______%,或每次上门服务收取服务费______元人民币,又或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卡(金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银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铜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时响应)。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服务方式。  

  8.

  5.2 乙方通过以下方式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  --热线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8.

  5.3 乙方的服务承诺:  a.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用友_______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上述条款,使甲方用友_______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8.

  5.5 系统升级及费用:若医院需要进行不同版本的系统升级,升级费用按软件合同价的20%收。  

  第九条 保密原则  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转让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信赖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约纠纷和违约责任。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乙方进行_______系统验收,视同验收通过。  

  3)以上应付合同款逾期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将软件收回。  

  4) 违约处理:  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结果。  

  5)乙方免责条款:  

  1.乙方对甲方在使用用友软件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造成的数据丢失、利润或营业额损失或费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规范使用软件或软件被盗、损失、损毁、误用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第十二条 争议与仲裁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规定的理解有歧义,或者对与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3.1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我国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1

  3.2 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事故发生一方,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补充及终止  1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均未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则合同自动延续。  1

  4.2 本合同为双方的最终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办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办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页:(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2

  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

  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合同范本《工程承包合同书》。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3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 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

  工 期: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标准:______________

  2.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 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浙江杭州  甲方:杭州XX公司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杭州XX公司暖通洁净空调自控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杭州XX公司暖通空调自控工程  项目地点:____市余杭经济技术____区  项目内容:暖通空调自控工程(综合车间

  1、综合车间

  2、前处理车间三个单体  现场与中央控制室控制,质检楼独立单独控制)  合同附件:  

  1、XX公司的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控制点位表  

  3、设备清单  

  4、控制系统图  

  5、平面布线图  

  二、项目实施概况  

  1、完成洁净空调自动化控制平台设计。  

  2、自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自控点数约为1431个。  

  3、建立车间空调控制系统;设计中央控制室;购置仪表,构建自动化控制系统。  

  4、承包方式:暖通自动化部分包工包料(包含上位机系统、现场控制设备DDC、自控仪表;自控信号线、桥架的供货与安装;不包含强电的供货与安装;)、包含程序软件设计(自控软件编程服务)、包含安装调试运行(自控设备的调试运行)、包含员工培训:系统培训(

  1、DDC控制系统培训(4人);

  2、在项目调试过程中甲方相关人员跟随调试、学习、现场培训)。  

  三、安装、调试周期及验收  

  1、 乙方负责整套空调自控工程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甲方予以配合。  

  2、安装调试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动力电源及水源。  

  3、排除其它因素对自控工期的影响,现场具备自控安装条件时乙方收到通知后45天完成中央控制室,自动化桥架、气管信号线、仪表的安装;其它工程安装到位具备调试条件后,30天完成自动化的调试。  

  4、调试完成后一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5、调试完成后甲方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签写验收报告。  

  四、合同价款  

  1、甲、乙双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预算, 经审核后商定该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2、上述合同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  

  3、因甲方要求的设计方案修改、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乙方以签证单形式经甲方确认后,合同价款可以调整,安装费用不变。  

  4、 乙方应当在发生上述第“3”条款情况下 5 天内,将调整金额以签证单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合同价款,在工程调试验收并办理交接证明后7天内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5、最终设备量根据实际结算,但减幅不能超过原数量或金额的15%。  

  五、项目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主要设备、材料发货前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3、主要设备、材料到场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4、安装调试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5、G验收完成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G验收未通过,则视为验收完成)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6、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两周内付清。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六、质量标准  

  1、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因乙方提供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达不到甲方事先约定需求或国家行业标准的乙方负责完善或调换直至满足要求标准为止。  

  2、 DDC控制器、模块等主要部件采用XX品牌。  

  3、乙方应提供强电配合部分详细书面要求。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G验证,并提供全套验证材料(包括等)  

  5、乙方所供产品,软件硬件都应具备二次扩展能力,现场DDC预留不低于15%的扩展点位。  

  6、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并保证所使用的产品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7、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自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8、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或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保修;非乙方施工或非乙方购置的材料、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处理,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及时补齐或修复。  

  10、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1

  1、验收过程中,乙方应做好竣工验收报告记录并提供给甲方,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竣工报告上签字确认。  1

  2、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  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

  3、因工程质量违约,乙方负责返工修改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所需时间不以工程延期处理。  1

  4、如果发现设备材料有假货、贴牌、水货、窜货等行为,将终止合同并退还所有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七、质保期  

  1、质保期为工程、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进行维修或调换。  

  2、当自控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赶到现场处理。  

  六、交货时间及方法  

  1、交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自控系统设备____日内到货。  

  2、若甲方为按付款条件付款,则交货期相应顺延。  

  3、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甲方负责卸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的侵犯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为执行合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对外泄露乙方的一切技术资料。  

  九、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甲方中途发生变更技术方案,导致采购货物数量或型号需要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如逾期完工,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于甲方。超过10天的每增一天,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超过20天的每增一天,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应退还所有货款。  3.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逾期支付,除乙方同意顺延外,每延误一天,须按未付货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于乙方,超过10天的每增一天,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超过20天的每增一天,按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4、乙方技术人员不得在程序中设置任何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故障后门程序(如:“定时”故障等),否则不论工程是否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修复,保证不再次发生类似状况并赔偿甲方因停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一、现场指定代表  

  1、甲方指定作为本工程的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办理中间工程验收的签证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应由甲方处理的其他事宜。  

  2、乙方指定作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设备及工艺调试、监测验收并承担工地一切安全及财产保管责任。  十

  二、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示另一方。  十

  三、其他  

  1、货物为附件中符合要求的全新产品;  

  2、外购部件是具有品牌的高质量产品;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5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3.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分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2)“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雇主应就有关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2)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工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2)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它细则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与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它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8)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②(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或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2)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该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该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程的一部分,则按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它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_________。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两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两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第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4)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56.应予测量的工程

  除另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通过测量查明和确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当工程师要求对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职称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进行此项测量,并应提供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者忽略或遗漏派代理人参加,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认可的测量应被认为是对工作的正确的测量。为了测量要用记录和图纸进行测量的长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师的代表应对这种工作逐月作出记录和图纸,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邀请参加检查时,应在14天内参加与工程师的代表一道检查并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应在业经同意的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和同意任何这种记录和图纸,则这些记录和图纸就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以后,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签字,除非承包人在进行此项检查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书面通知,提出他声称这些记录和图纸是不正确的各个方面,请工程师决定,否则这些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

  57.测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或规定者外,不论任何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本工程仍应_________。

  58.各项临时金额

  (1)在建筑工程清单中(不论是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作详细规定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还是应由按下文规定的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项临时金额(非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成本价格)连同承包人已经计入此项金额的费用和利润(如果有的话)均应从本合同价格中予以扣除,并应代之以下列各项计入本合同价格;①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承包人进行的情况下,对这样进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条所估定的价值。②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义见下文)进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所实际支付给该分包人的金额(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关于费用和利润的任何金额计入与该工作有关的临时金额)一项金额其所占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与上述费用和利润占上述临时金额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单中的每一项金额其中包括(占该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应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价格者,应由以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为该货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实际价格(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代替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同时本合同价格则应按照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金额由于此种代替所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而予以增减(视情况而定)。对于列入直接成本价格的关于劳动力的任何金额,不得由于上述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但是,对于所有其它费用和利润,则应按照根据建筑工程清单中所规定的有关直接成本的该一具体项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无此种百分比时)根据承包人列入投标书作为调整直接成本金额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经规定为临时或应急的款项,只能凭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动用。如果该款项全部或部分未经动用,则应从本合同价格中减去未动用的金额。

  (4)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出示全部有关临时项目或直接成本项目开支的报价单、发票、证件以及帐目或收据。

  (5)承包人根据本条第(1)款(1)项或第(2)款的规定,按工程师的指示付给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的任何金额,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该项付款之前支付的,为了根据本条第(1)或(2)款(视情况而定)调整本合同价格的目的,应在上述承包人实际支付的金额上增加这一实际付款额的_________%,而与此有关的任何现金折扣的好处,均应转给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已就他所进行的工程或他所供应的货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担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维护期一段期间的持续义务,承包人应在维护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应雇主的请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把此项义务尚未届满期间的好处转让给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经雇主或工程师指定或选定或认可的一切专家、商人和其它人员,其所进行的任何工作或供应的任何货物的临时或直接成本金额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单者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清单或说明书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转包给他并正在进行此种工作和供应此种货物的一切人员,均应被认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称之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师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有义务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签订含有如下条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将就作为分包合同主题的工作或货物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雇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将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或是由于未履行这种义务或责任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②指定的分包人将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员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员对承包人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滥用,并就上述一切权利主张,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2)工程师在根据本文件第六十条出具其中包括对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货物付款的任何证书以前,应有权要求承包人提出适当证据证明,先前证书中所包括的对该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的一切付款(减去保留额),已由承包人如数支付或清偿;如未支付或清偿,除非承包人。①以书面通知工程师,说明他有正当理由扣留或拒绝此项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师出示适当证据,证明他已将此以书面通知该指定的分包人,否则雇主应有权根据工程师的证书把承包人未付给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项(减去保留额)直接付给该指定的分包人,并从雇主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金额中用抵销雇主为此所付的金额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师已经出具证书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则工程师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为受款人的证书时应从其金额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额,但是不得扣留或迟延发给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当出具的证书本身。

  60.证书和支付

  (1)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提出的条件,每月支付。对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

  (2)如果雇主应就施工设备和材料向承包人预付款,其支付和偿还的条件将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列。

  (3)如果进行本工程需要从本工程所在国以外的国家进口材料、设备或装备,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须由从任何其它国家进口的劳动力来进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况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则根据本合同所应支付的款项的一部分应以适当的外币支付,各该外币支付部分和其适用的汇率以及支付条件均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予以规定。

  61.仅由维护证书认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条所提到的维护证书以外的任何证书都不得被认为是对任何工作或为之出具证书的其它事宜的认可,也不得作为对正当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认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或要求的准确性或工程师所命令增加或变动的工作的准确性的承认,也无任何其它证书能终止或妨碍工程师的任何权力。

  62.维护证书

  (1)本合同应在工程师签署并向雇主递交维护证书,说明本工程业已竣工并使他满意以后,才能被认为已经履行完毕。维护证书应由工程师在维护期满(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护期限,则应在最后的维护期届满)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维护期间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所命令进行的任何工程业已完成并使工程师满意之时发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进入本工程或已占有、运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条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维护证书作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条件。

  (2)雇主对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的维护证书发出以前已经书面提出与之有关的权利主张。

  (3)即使发出维护证书,承包人和(遵照本条第(2)款的条件下)雇主对于在维护证书发出以前根据本合同条款产生的而在此项证书发出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的履行依然承担责任,并且为了确定任何这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应认为本合同在合同缔约双方之间仍然有效。

  63.没收

  (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已就其发出法院委派破产者产业管理人的委任书,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请宣布破产的请求书,或者已经同其债权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债权人进行转让,或者同意在其债权人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本合同,或者(作为法人)停业清理(并非为合并或改组而自动停业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经首先取得雇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货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师用书面向雇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①已放弃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师关于继续进行工程的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开始进行本工程或中止进行本工程达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师关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师根据本条件宣告不适用并予以拒收的书面通知后达28天,仍未从现场撤走该材料或拆除和更换该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或持续地或公然地忽视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或⑤已将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转包出去,有损于良好的做工或无视工程师的相反指示,则雇主可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入现场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驱逐出现场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废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影响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师的权利与权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该其它承包人可以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据本合同规定认为是专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中他们认为合适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偿承包人根据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2)工程师应在任何上述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后尽快单方面地或通过向各方了解情况以后,或在进行他认为适宜进行的调查或询问以后,确定并证明在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时承包人对于其根据本合同已于当时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将合理归于其的金额(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上述未经使用或经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设备和任何临时工程的价值。

  (3)如果雇主根据本条规定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则在维护期满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与维护费用、延迟竣工(如果有此情况的话)的损害赔偿费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开支业经工程师确定并证明其金额之前,雇主并无责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承包人此时只有权接受经工程师证明根据他适当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额之后应当付给他的款项(如果有的话)。但是如果上述金额超过了根据承包人适当完成的工作所应付给他的金额,则该超过部分的款项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向雇主支付,并应被认为是承包人对雇主的到期债务,应据以偿还。

  64.紧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者在维护期间,对于或有关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败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为为了安全所紧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来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认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师认为雇主按此进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属承包人有责任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者,则雇主在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所正当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支付给雇主,或可由雇主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视情况而定)在任何这种紧急情况发生之后,应合理地尽可能快地将此情况以书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载有任何规定对战争等风险概不负责

  (1)对于直接或间接地由于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乱或骚扰(以下统称为“上述特殊风险”)所造成的对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别风险发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作除外)或临时工程或对不论雇主或第三方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人身伤亡,承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它责任,雇主应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开支和费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并应对由于上述特别风险所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对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财产(包括正在运往现场的财产)的任何灭失或损害,给承包人以赔偿。

  (2)如果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现场上的、或靠近现场的、或正在运住现场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论是供前者使用还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别风险而遭到破坏或损害,承包人仍有权得到对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坏或损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权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坏或损害的本工程或临时工程和更换或修复工程师所要求的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项费用,根据直接成本加上经工程师证明为合理的利润给承包人的付款。

  (3)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由于发生任何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发射弹药或军火炸药的爆炸或撞击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伤亡,都应认为是上述特别风险的后果。

  (4)任何归因于或由于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关于任何特别风险(但在遵照本条下文所载有关爆发战争的规定的条件下)的、在进行本工程中或伴随而来的所增加的费用(不属于在发生上述特别风险以前已根据本文件第39条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用),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应在一获悉任何这种增加的费用时,立即将此以书面通知工程师。

  (5)如果在本合同期间,世界上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已经宣战),不论其财务方面还是在其它方面严重影响本工程的进行,承包人应以最大努力来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终止为止,但是,雇主应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以后的任何时候通过给承包人以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给以该通知之时,本合同应(立约各方根据本条所享有的权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条的实施除外)即予终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对于以前发生的违反合同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受到损害。

  (6)如果本合同根据本条上款的规定予以终止,承包人应以合理的速度从现场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并应为其分包人这样做提供类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终止,雇主应(就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额或项目而言)对于终止之日以前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和价格并加上以下各项支付承包人:①对于任何预备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实施或履行者所应付给的金额,以及对于任何这类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部分实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师所证明的适当比例所应付给的金额。②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所合理地定购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货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义务接受交货的材料或货物的费用(这种材料或货物一经雇主付款即成为雇主所有的财产)。③须经工程师证明的承包人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项付款之内的任何开支总额。

  66.在落空情况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论由于战争或不论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对所已经进行的工作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与如果本合同已根据本文件第65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根据本文第65条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相同。

  67.争端的解决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关于或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不论是在本工程进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本合同终止、放弃或撕毁之前或之后)发生任何争端或不论任何性质的分歧,应首先提交工程师解决,工程师应在经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内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对于提交他的各个事项所作的决定,应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约束力,直至该项工作完成为止,并应对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论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规定要求仲裁,承包人应以应有的注意继续进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师已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该通知后的90天内未将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师,则上述决定应仍然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工程师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内就其上述决定发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任何这种决定感到不满意,则在任何这种情况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关于该决定的通知后的90天内,或者在第一个90天期限届满后的90天内(视情况而定),要求把争端事项按下文规定提交仲裁。一切争端或分歧凡工程师对之所作的决定(如果有的话)未加上述成为终局的并具有约束力者,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数名仲裁员予以最后解决。上述仲裁员完全有权审查和修改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应限于向仲裁员提出为取得工程师的上述决定而曾向工程师提出的证据或论据。工程师按以上规定所作的任何决定都不得剥夺他被作为证人传讯并就不论任何与上述提交仲裁员的争端或分歧有关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员提供证据的资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员不得开始执行其职权,但是:(i)对于工程师扣发任何证书或扣留承包人认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规定的条件有权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对于工程师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三(1)条行使其出具证书的权力或根据本文件第七十一条所发生的争端,仲裁员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职权;(ii)根据本文件第四十八条出具竣工证书不应成为仲裁员开始执行其职权的先决条件。

  68.把通知送达承包人

  (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给承包人的任何通知,应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点(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则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2)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给雇主的任何通知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则应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69.雇主违约

  (1)如果雇主:①对于根据工程师的任何证书证明所应付的金额,未能在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这种金额已到期后的30天内付给承包人,或②干扰或阻碍任何这种证书的发给,或③处于破产或(作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组或合并目的而停业清理,则承包人有权通过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终止根据本合同对承包人雇用。

  (2)在发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应(尽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条的规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带到现场的一切施工设备撤离现场。

  (3)如果发生这种终止合同的情况,雇主对承包人承担的支付义务,应如同本合同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一样,但是除第六十五(7)条规定的付款外,雇主还应按承包人由于或有关或因为这种终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支付承包人。

  (4)本条所载各点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有权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办法来替代或附加于本条所规定的权利或补救办法的权利。

  70.费用的增减

  如果要就工资的升降并对材料或任何影响本工程进行费用的其它各项作调整时,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所列。

  71.重大的经济失调

  如果在投标之日以后,本工程进行施工所在国家由于该国政府施工加货币限制或由于该国货币贬值而发生重大的经济失调时,雇主应向承包人支付进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带的任何属于或由于发生此种经济失调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所增加的费用,但是,本条的任何规定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在此种情况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的权利。

  72.纳税_________。

  73.其他约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据_________国法律进行解释。

  雇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相关内容,结合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1、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的编制,收集归档。

  该工程包括的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土建、资料编制工作,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城建档案馆及《贵州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进行收集、编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电脑及打印、复印设备(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制定的工程资料表格、纸张等相关办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负责提供乙方驻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及办公地点。

  3)负责提供工程送检材料、试件和全部检测费用。

  4)负责重要资料的盖章签的协调工作和费用。

  5)甲方负责组织现场收方及验收。

  6)甲方负责出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组卷费用。

  7)负责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蓝图。

  8)负责提供材料的合格证、出厂证明文件、材料报验资料等。

  9)负责提供相关报审报建资料。

  2、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土建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整理及现场的经济资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质监站、安监站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的资料。

  (3)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在施工现场打印工程所需资料及文件,工程资料的报审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资料与相关单位的盖章工作。

  (4)乙方协助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及试件的送检(材料、试件和运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协助甲方组织现场收方,并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报送工作。

  (6)乙方负责现场经济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所需的经济资料。

  (7)负责敦促分包单位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若分包单位不能按时完成需乙方编制时,费用另行计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7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 本合同的设计期限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设计人应向发包人  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本合同的设计费包含人防部分设计费。  4、设计人的设计工作满足付费节点条件后,应向发包人提供阶段性的设计资料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发包人在接到设计人的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人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后的次日,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如审查不通过,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5、若发包人所发包的设计项目为带方案招投标的项目,若最终发包人未能竞得该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则本设计合同自行终止,包人只需向设计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设计费。如合同终止时,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超过 %的,设计人应将超过的部分返还发包人。  6、在设计人阶段性设计工作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且相应设计通过发包人及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后,设计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对确认并计算出最终的设计费总额,在设计费总额确定后的____日内,除预留现场服务阶段的设计费外(若有),发包人应将设计费余款支付给设计人。  7、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发包人方履行付款义务。否则,由于设计人未能及时开具并提供发票而导致发包人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设计人开具并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财务及税务相关规定。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

  1.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

  1.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  

  6.2设计人责任:  

  6.

  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地方性规范、规程、技术规定等。  

  6.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按国家有关规定)。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

  6.

  2.5因设计人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修改,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设计期限延误责任均有设计人自行承担。  

  6.

  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和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分部分项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意见。  

  6.

  2.7设计人所提交给发包人的设计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6.

  2.8设计人向发包人保证,发包人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不会侵犯

  第三人的任何权利,如发包人因使用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而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6.

  2.9设计人需为本工程专门设立项目组,配备固定的专职设计人员,设计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名单及详细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资质情况)交付给发包人,名单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中途换人,否则,每擅自更换一个,需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估算总额的 %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按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退还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赔偿金为设计费的 %,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的,设计人还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设计原因造成

  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7.4如设计人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交付时间交付的,每延误一天,应按照设计费估算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设计人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设计资料的设计费,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如发包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的违约金,此外,设计人还应将已完成的设计资料交付发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份数超过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0号图 元张;1号图 元张;2号图 元张,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额外出图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8.3本工程设计资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上述技术指标在确定前应事先与发包人进行沟通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定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项二次设计(如钢网架、铝合金等)需设计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取费用。  

  8.5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相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  

  8.7由于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相应阶段的设计出图时间可顺延。  

  8.8本合同设计工作量包含了工程开发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变更  

  8.9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须向发包人工程施工现场派常驻设计代表一名或委托当地设计院进行施工配合,解决甲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若设计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

  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应付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则设计人应当将差额支付给发包人。  

  8.10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1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设计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设计任务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编码: 编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____市____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

  1.1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

  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

  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

  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

  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

  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

  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____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

  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6.

  2.4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

  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____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8

  甲方:农业委员会

  乙方: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拟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安装办公楼亮化轮廓灯,为明确责任,保证质量,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规格:材质采用104颗粒非透明外管黄色、白色护栏管对其办公大楼进行亮化,主线路采用国标6平方防老化线,支线分别采用4平方、2.5平方国标铜线。另在新楼二三层窗户下安装彩色灯管。  

  二、 工程造价为58586元,后附预算明细及安装图,完工后由甲方后按实际测量结果及明细价格进行结算。  

  三、 制作期限:自签订之日日起,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完工;若乙方逾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 质量保证:安装时,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义务及权利:乙须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楼亮化工程并交付甲方。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乙方开具正式票据结算。甲方应一次性付清货款,不得拖欠;  

  六、 乙方义务及权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安全,同时按照本协约要求采用优质材料制作,因乙方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报请甲方验收;  

  七、 本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由乙方负责保修、更换配件,如出现短路、色泽暗淡、灯管损毁,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________年后,如故障,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免工时费服务;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农业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XX公司(章)  开户行: 账户:  负责人签字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19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中市办二期16号楼粉刷工程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单价承包给乙方,河北建工集团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电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铁锹、搅拌机、小推车、水平仪、五线仪、电镐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验收完毕后,甲方补助乙方1000元工具补贴费用。

  1.2 承包范围:

  ①内墙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内砌体抹灰。

  ②外墙粉刷:包括阳台、窗台、雨棚、挑檐等抹灰。

  二、工程结算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按大包干,结算单价按施工面积人民币12 元/m²。门算一半(如入户门、电梯门、单元门等)窗户满算。另无论任何情况不予以调整。

  2.2 付款方式:

  16# 楼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间不预支任何费用。粉刷全部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

  2.3质保金:甲方保留乙方总工程款10%的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乙方随时响应甲方的维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后两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无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此基础上,乙方编制详细的周计划,月计划。40天完成一至十层,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误,使甲方蒙受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若达不到规定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施工,所干工作量从乙方结算中扣除给其它班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总进度计划,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队伍组成的合理性,当甲方发现乙方队伍中有不适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员,有提议撤换的权利。

  4.1.2 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指令整改,其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监管方包括项目部、监理单位及甲方陈明军

  4.1.3 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违反上述各条款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帐目,限在5天内离开工地。

  4.1.4 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则视为违约,甲方一律不予结帐。

  4.1.5甲方作为本合同代表对本合同工作内容、质量、进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条款负责。

  4.2 甲方义务

  4.2.1 施工期间,甲方帮助寻找所须的食宿,但食宿不属于甲方管理范围,一切相关事宜有乙方承担。提供相应的施工工具、设备,乙方应安排专人检查施工工具,如有问题可拒绝使用,如使用则认可无问题,如损坏视为乙方责任,如造成人员伤亡均有乙方全权承担。

  4.2.2 施工完毕,经各方验收合格,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约定付款。

  4.3乙方权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须的相应工具、设备。

  4.3.2 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4.4 乙方义务

  4.4.1 乙方负责组建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合格的职工队伍,并将花名册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呈报甲方及项目部备案。每个职工签好上岗协议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在河北建工集团安全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间,用料必须注意节约,不得浪费。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项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4.4.3 人走场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产工具,乙方均应加倍爱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4.4.4 乙方必须制订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前自行检查施工器具,有隐患必须汇报,不得施工违者后果自负。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电线电源、烧电炉、热得快等类似电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自己队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决不允许酗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将视情节轻重,接受各部门处罚,直至清除出工地并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4.4.7 乙方选派施工人员必须是适合从事体力劳动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内容要求事项

  5.1 主体结构验收前线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补,粉刷灰饼的设置

  5.2 不同材料交接处加强网固定,砼基层表面粘结处理(凿毛或甩浆 处理)。

  5.3 分格条滴水线的镶贴、基层清理、浇水。

  5.4 材料过筛,砂浆拌制及施工区域内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

  5.5 粉刷高度3.6M以内脚手架的搭设。

  5.6 抹灰层按规范要求分层赶平成活、养护。

  5.7 清扫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务。

  六、质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质量逐层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6.1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各层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6.2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6.3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6.4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线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6.6 墙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阴阳角方正≤3mm,分格条(缝)直线度≤3mm。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3mm。

  6.7 满足项目技术交底要求。(以项目部交接为准)

  七、奖罚措施

  7.1 乙方必须服从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该分项工程施工工期为 40 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处 500元/天罚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粉刷层空鼓、开裂或粉刷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无条件返工,其材料费、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此而延误工期,接受项目部处罚。

  7.3 乙方人员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脚、赤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甲方将按规定予以200 元/次处罚。

  7.4因粉刷施工得到项目部的奖励甲方全部返还乙方并增加50%奖励。

  八、其他

  8.1 本协议书未及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8.2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帐目结清后作废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办公楼装修

  1.2、 工程地点:上东新邻里办公楼

  1.3、 承包范围:3F-4F室内装饰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5月02日开工,于20xx年06月02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优良元,大写

  (二)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处理好土建、空调、供暖及水电、门窗等遗留问题并协调各方记录在案。向乙方提供清楚的施工界面。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甲方要及时确认材料样板、验收工作,按时支付工程款。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五)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六) 、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 固定价格

  (2) 固定价格加价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

  (3) 包工包料。

  6.2、工程进度款与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95%,5%为交工验收备案开始计满一年的质保金。

  (七) 、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其他约定

  (十一) 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1

  发包人(全称):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简称承包人)

  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证[20]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______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职务: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

  八、模版按使用说明使用,周转4次,质量按国家标准,起层、脱胶率3%,如超出3%,货到

  工地后,30日内免费更换,过期不负责.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概不负责.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九、乙方指定收料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法律效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经手人: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经手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2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建设皮户刘村步行街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内容:框架结构楼房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平房,房顶为楼板结构。

  二、承建范围:

  (备注:自北向南依次为1#楼、2#平房、3#平房、4#楼、5#楼、6#平房、7#平房、8#楼、9#楼)的施工图纸泥工有关的内容,从基础开始至房顶装修为止(即基础、砌砖、上下圈梁、墙内外抹灰、房顶、地面等工程内容)。面积为______ ㎡。

  三、承建方式: 包清工、分期付款。

  四、承建价款:

  ______ 元人民币(平房______元/㎡,楼房______元/㎡。含基础、砌砖、上下圈梁、墙内外抹灰、房顶、地面等工程内容)。基础深度超过1.5米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协商要求施工,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

  范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甲方验收。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无条件返工符合要求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乙方除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质量技术要求。

  4、甲方负责原材料准备,乙方提供人工、施工工具和附属设备。工程建成后,若出现材料质量问题,有甲方负责,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则有乙方负责。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制,支付方式为现金。第一期为底梁完工日支付 ______ 元,第二期为一层楼板完工日支付 ______ 元,第三期为工程竣工交接甲方后______日内全部付清余款。

  七、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达到甲方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化管理要求,听从甲方现场管理。

  4、乙方必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甲方做好治安工作,严禁把小孩等闲杂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八、工期要求:

  按照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每施工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必须密切配合其它施工队及时合理组织技工进行操作,不得无故延误工期。按照甲方的施工计划,每一#工程期限为四十工作日,工期每延迟一日则扣罚10元/ ㎡。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所供材料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九、其他有关事项:

  1、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及防护设施,应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雇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上岗。自觉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检查,严格按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若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实在难以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守纪律、不称职、雇用不恰当人员。 4、乙方不得将工程再分包给他人,一经甲方发现,将有权终止合同;若乙方在整个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或未能严格执行协议,或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补偿甲方因终止雇用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工程余款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后按______%结算。

  5、乙方模板、施工工具等应按工地要求堆放整齐,自行安排专人看管。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完施工现场。一星期后仍无法全部清理,甲方有权派人员清理,并按发生费用的______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协调意见,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或自行其是,以免造成工期损失,如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报甲方协商,如不报甲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开工时间: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竣工交付时间:____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十一、以上合同条款自签字时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3. 承包方式:_清包工 。  

  4.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  

  (2)

  第二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  

  (3)

  第三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4)工程保修期两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现行建筑质量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4

  客户: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工程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于 _________________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5

  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书

  注:① 本投标书系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定。致:____

  先生们:

  1.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收到投标之日起的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2.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为止,本投标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

  签名____以____资格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签署投标

  (用印刷体大写)

  证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职业____

  附录①

  保单的金额(如果有)____英镑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____英镑

  开工期限(从工程师的命令到开工)____天

  竣工时间____天

  规定的违约偿金款项____每天____英镑

  奖励金额(如果有)______

  维护期____天

  对直接成本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额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额____英镑

  中期证书最低金额____英镑

  出具证书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录为投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填写此投标书和附录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处填写借款人的姓名__称借款人为政府可能是不恰当的。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6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 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 工程验收第

  十一条 决算第

  十二条 保修第

  十三条 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7

  雇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1.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_____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a.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转让

  3.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转包

  4.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7.图纸的保管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_____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_____、_____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_____、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_____。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_____。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

  (2)此项_____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本工期_____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_____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水路运输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分包人遵守事项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_____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设备的再输出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8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_____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7.图纸的保管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_____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_____、_____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_____、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_____。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_____。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

  (2)此项_____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本工期_____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_____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水路运输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分包人遵守事项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_____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设备的再输出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2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热换热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集中供热改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换热站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工期: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元(建筑面积、含税价)  

  b、换热站土建工作内容:放线、土方开挖及外运、混凝土浇筑、基础防腐回填、换热站房砌筑、内外墙抹灰及装饰装修、设施恢复、工程资料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图纸设计建筑面积215;元  

  (2)付款方式:基础施工及回填完毕____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房屋主体完工付____日内工程总造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及全额工程发票后____日内付工程总造价的%。剩余%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满________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2、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2、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份,施工技术资料3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权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调换或补齐。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任务,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价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负责运送到施工现场,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如果材料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用于工程项目,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被拒绝的材料,以满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若系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

  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____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的视为验收合格。  

  十、工程质保  

  1、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2、保修期限: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义务而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维修费、材料更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

  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十

  二、其他事项  

  1、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30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____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依照________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__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

  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____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________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________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____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____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村建筑工程泥工合同 篇3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五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_____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价款:大写: 小写: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货物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符合相关原材料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8760h)检验”

  4.对货物生产工艺的技术要求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生产

  5.货物的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物的提供、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_____、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八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以上并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包装物造成交货迟延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支付违约金,交货期限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_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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