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借条范文 篇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款借条范文 篇2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民间借款借条范文 篇3
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 事由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
二、借款利息为本金的 %。
三、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间借款借条范文 篇4
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2、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
借款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双方约定利率为月息 %,综合
服务费%,借款人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共 个月。
五、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
的按十五日计算,超过十五日的按月计算。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六、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
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七、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用由 用 ,小车车牌号为作抵押担保,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八、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十、借款人和保证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甚至本合同项下的电话出现关、停、挂机等现象的,出借人将通过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压力等多种手段来追偿。出借人有权在公共场合包括重复公布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网络、张贴布告等,直至全部实现清偿为止。
十二、特别规定:凡借款人应当偿还的利息、违约罚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上。出借人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卡 号:
凡由借款人汇入该账号的款项一律视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欠款和利息。该帐号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偿还借款的,一律与本合同无关。任何一方不得据此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年月日